天龍國的天龍人,一群自恃甚高、泯滅他人生存的自私自利者,這樣的形容,都不足以形容他的可惡!
最近的新聞事件,台北市錦安里因為抗爭麥當勞癌病病童中途之家的設立,造成了民眾大力撻伐,網友甚至以海賊王裡的天龍國形容錦安里的人,再者,無限上綱形容所有的台北人=天龍人!一群自私、自利,不懂得為人設想,沒有愛心的社會病態人。
以城市聚落人口的組成而言,來自四面八方形形色色的成員組成的城市,當然會有多樣的面貌。我的父母也是從鄉下來到城市工作打拼,慢慢的,我家的老爹老母非常適應城市生活,定居、落根、拓葉,回到鹿港吹吹海風,阿娘竟然還會感冒頭痛;到鹿港鎮上去買東西,他還給我帶錯路(無辜的說:好像是在那個方向.....)。公車少的鄉下,阿爹阿娘行動只能靠他們唯一會的交通工具:腳踏車。不然就要靠別人載~相對的,他們倆在台北就如魚得水,公車、計程車、捷運等,四通八達的交通網免除了自行使用交通工具的麻煩(當然也是環保啦~)。在這樣環境長大的我們,到了外地唸書才不得不去學習騎機車、開車,也被視為一群異類,不會騎車的異類。
我們擁有所謂鄉下人的心、成長背景,但生長、生活在台北市,不代表我們就是天龍人!當新聞、網路一窩蜂的談論台北人等於天龍人時,我會像電影場景中的武俠高手,輕輕的晃過身影,瞥過標籤的攻勢,再端正姿勢,一付不甘自己的事情一樣。但仔細想想,不對!這不是刻版印象的問題,而是文化、公民文化、公民素質的問題。忘記是在哪一堂研究所的課程中,談論著刻版印象,我跟一個學妹針對一個問題槓上(忘記放哪裡了,但我有寫在這一個部落格中.....吧.....)。似乎是在談論台北人的冷漠,當時輕狂、熱血、不懂的內斂,硬是在課堂上表達出自己的想法,還為此熱血了起來。現在,可能是因為剛剛生產完失血過多,這個議題倒是讓我想到其他的範圍,關於公民這一檔事。
公民,定義為社會中的組織成員,擁有其權益與相對的責任。我的論文中探索著基本的公民權益、公民責任,甚者公民政治。但這樣一個天龍人的社會議題,卻讓我對自己的論文有了不一樣的討論方向。在九年一貫的課程綱要中,論及人與人、人與社會、人與自己的關係是學生最需要學習的,遑論紙上